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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中国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中国光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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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采风
1991年光谷年鉴
更新时间:2010-6-2 19:00:23 浏览:2715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
 【光谷获国务院批准】3月6日,国务院以国发【1991】12号文正式批准武汉光谷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予开发区相当于沿海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使深处内地的武汉也有了自己的“特区”。武汉市根据国发【1991】12号文件,结合武汉实际,制定了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收、财政、金融、外经外贸外事、劳动人事、发展内联、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区管理体制等9个配套性政策文件,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始确立,政策环境大为改善。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势头好】截至1991年底,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54家,1991年有专职员工6742人,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500余项;总收入4.26亿元,产值3.7亿元,创利税5000万元,1988年至1991年累计实现产值8.8万元,累计创利税5862万元;1991年企业年人均收入8.1万元,最好的企业甚至达到80万元。
【“三大”进入开发区办企业】开发区政策环境的改善,大大提高了“大院”“大所”和大中型企业参与开发区建设的积极性。大专院校和“大院”“大所”进入开发区开办高新技术企业是对长期以来教学和科研指导思想的大突破,而大中型企业进入开发区则为企业机制转换开辟了途径。武汉重型机床厂、武汉锅炉厂、武汉汽轮发电机厂等一批大厂,或把厂属科研院(所)放在开发区,或在开发区设立高新技术产品分厂。华中理工大学有10个校办公司进入开发区,武汉邮电科学院拟全院进入开发区,组建武汉通信产业集团。据统计,“三大”单位在开发区共兴办高新技术企业81家,总收入占开发区总收入的一半。
【对外开放,外引内联速度加快】1991年新批准成立“三资”企业12家,使开发区“三资”企业总数达到28家。总投资约7000万美元。李嘉诚集团香港远东系统有限公司、日本电器公司(NEC)、美国泛太平洋集团、台湾经纬集团等相继到光谷考察、洽谈合作。其中,“NEC”与长江光通信集团签订了在开发区合资生产光电端机的协议。1991年共引进外资1680多万美元,签订出口合同2100万美元。
    外引内联异常活跃。省内外单位已在开发区创办“七环集团”、东湖新产品实业公司、华中集团等多家企业。原由武汉转到深圳的一些企业也纷纷回开发区投资办厂,政策环境的优化使“南飞大雁”重回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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